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作者:总务科 发布时间:2022-03-07 浏览:次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盖章)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8
第三章 服务需求与技术要求................................................................................... 16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25
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26
四、资格证明文件..................................................................................... 27
五、其他证明材料.....................................................................................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名称: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价: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80%计取。
3、采购需求: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签订满一年后,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登记备案;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楼总务科
方式:投标申请人递交以下报名资料后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3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安庆市北正街3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鉴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作如下说明:
(1)每家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与现场开标;
(2)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确保本人体温及其他身体状况正常,并佩戴口罩;
(3)为避免集中拥堵,建议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提前一小时或半小时到场进行登记,每位投标单位代表在现场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会场大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庆市北正街38号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方式:0556-555618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同时在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网发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 |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3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徐科长、0556-5556180 |
4 |
采购内容 |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7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8 |
合同价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80%计取。 |
9 |
服务地点 |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0 |
服务期 (即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签订满一年后,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
1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算起)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 |
15 |
媒介发布 |
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和推送 |
16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安庆市北正街38号)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 |
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22年 3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安庆市北正街38号) |
1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9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的形式。(如为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必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 |
20 |
服务费(元) |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
21 |
付款方式 |
每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
22 |
说明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2、定义
2.1、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
2.2、投标人是指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1 所指的项目表现出兴趣,按照规定的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信息真实、准确,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采购单位概不负责。4 、探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认真对本项目实施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项目环境和影响等因素,做出理性的判断和估价。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服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5、联合体投标 :/
6、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的构成: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服务需求与技术要求;
(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文本不清晰、表述不一致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2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或澄清。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质疑,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质疑。
8.3、如果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则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提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8.4、采购单位对在规定时间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本须知所述方式进行答复,
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单位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网发布,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当招标文件与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9.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单位可以决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通过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网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应该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
11.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1.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4、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技术参数等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被评标委员会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2、投标报价:本项目无须投标人自主报价。
13、投标货币:人民币
14、投标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不褪色,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文本不清晰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16.5、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标。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胶装成册并标明页码,不得采用活页或容易拆解的装订形式。
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包装密封,并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7.3、密封袋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未按投标人须知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8.2、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8.3、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4、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
20、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监督人员、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
21、开标会程序:
21.1、开标由采购人代表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21.1.1、宣布项目名称、介绍参会人员;
21.1.2、宣布开标纪律;
21.1.3、由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查验投标人相关证件资料并宣布检查结果;
21.1.4、由各投标人互相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投标人是否存在异议;
21.1.5、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1.1.6、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1.1.7、暂时休会,进入评审阶段;
21.1.8、复会,宣布评审结果。
21.2、查验证件
法定代表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上述资料若不能出示,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1.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无效,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对其做相应处罚。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22.2、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2.2.1、投标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出示原件供现场查验或经查验不合格的;
22.2.2、未按规定格式提供、填写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或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
22.2.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22.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为投标无效:
(1)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依法组建,评标由评委会进行,评委应坚持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独立评标的原则。
24、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25、评标程序:评标包括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澄清有关问题、失信核查和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如有任一项未通过的则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25.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装订、密封和标记;
25.1.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表格可扩展,内容完整不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未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投标文件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5.1.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章。
25.1.4、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5.1.5、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5.1.6、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服务期,且服务期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5.1.7、招标文件规定合同价,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做出响应;
25.1.8、所提供的服务不得有缺少,服务质量应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5.1.9、投标文件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招标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不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的,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综合评分。
25.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5.3、综合评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项目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平均值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 分值 |
证明材料 |
一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在安庆市区具有办公地点,办公面积达到700平米及以上,得4分; 2、投标单位在安庆本地具备固定办公场所,至少有1个开标大厅和1个评标室的得4分。 (开标大厅和评标室须有监控录像及存储设备,提供照片证明资料,评审后招标人视情实地查看,如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
8分 |
1、办公面积: (1)自有房产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 (2)租赁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复印件; 2、提供开标大厅、评标室、监控录像及存储设备的照片。 |
二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基本分4分;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初始注册至今已满15年(含15年)加4分;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加2分; |
10分 |
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三 |
项目组 人员 |
1、项目组人员20人及以上,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人员10人及以上,得20分; 2、项目组人员10-19人,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人员6-9人,得15分。 3、项目组人员1-9人,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人员3-5人以上,得10分; |
20分 |
提供项目组人员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组人员在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至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
四 |
企业荣誉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1、投标人或项目组人员获得省级及以上招标代理协会表彰或荣誉证书的每有一项得4分,本项满分12分; 2、投标人或项目组人员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荣誉证书的,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目满分6分; 3、投标人或项目组人员获得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表彰或荣誉证书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 |
22分 |
1、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2、同一表彰或荣誉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
|
五 |
企业信誉 |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记不良行为记录的得5分;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得3分;记不良行为记录2次的,得1分;超过3次的不得分。 2、供应商未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者供应商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并披露的不良行为记录,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处于公示有效期内(公示有效期即限制行为开始时间至限制行为结束时间),得5分。供应商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并披露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仍处于公示有效期内(公示有效期即限制行为开始时间至限制行为结束时间),得0分。 |
10分 |
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六 |
服务方案 |
(1)投标人各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得10分; (2)投标人各管理部门职责较为明确;各类规章制度较为健全规范;工作流程较为完整、科学、可行,得6分; (3)投标人各管理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各类规章制度不够健全规范,得3分; |
10分 |
|
七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中标通知书上的发放时间)代理过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每项得0.5分;中标金额200万以上的(不含200万),每项得2分。 |
20分 |
1、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 2、企业业绩提供代理协议、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备注:
(1)以上评分汇总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能清晰反映业绩评分的实质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依序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核实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真实性。
(3)以上评分项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均不得分。
25.4、澄清有关问题:澄清有关问题: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针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 30 分钟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提供相关材料。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5.5、失信核查:评标委员会对评分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网上核查(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若核查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投标人进行核查。
25.6、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委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和失信核查的投标人,根据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评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评分最高且相等,则由采购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6、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采购单位重新组织采购: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7.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单位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要求提供材料。
七、合同授予
28.1、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同时在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公示中标结果。投标人如有质疑、投诉,必须在公示规定的质疑、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机构提出。
28.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3、根据相关规定,对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届满之日无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则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8.4服务费:/
28.5、签订合同
28.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7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5.3、中标人(中标候选人)若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被举报发现有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或提供虚假资料,或有挂靠围标、串标、恶意抢标等行为,经采购人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可以有权确定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28.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履行合同义务。
29、履约保证金:
29.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2、若中标人不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采购人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不与其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条款约定退还。
30、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服务需求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公开招标选取1 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采购项目提供代理服务。
三、代理服务内容
1.项目内容: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类型的代理服务
(1)货物
(2)服务
(3)工程
2.项目的委派程序与要求
(1)由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的采购部门或科室负责具体对接。
(2)如招标代理机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能满足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采购工作的需要,招标人有权暂停其资格,经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恢复其资格。
3.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1)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的采购部门或科室将采购需求表交招标代理公司,代理公司负责立即与参数制作人联系完善参数、制作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通过合规的采购方式(具体程序以管理处有关规定为准,并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组织采购,采购过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对中标(成 交)人挂网公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采购存档材料由代理公司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胶装成册,向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的采购部门或科室移交一套。
(2)招标评标专家由代理公司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聘请。
(3)评标专家的费用由代理公司支付。
4.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对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等信息,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除在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代理机构网站上发布外,还应当在有关招标专业平台上发布。
5.招标代理费用的确定与支付
(1)招标文件工本费按500元/份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80%计取。
(3)上述费用由采购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开评标场地及会议、评标专家评审、交通、住宿、监 督、文件送审、投诉质疑处理等一切相关延伸服务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不得另行向业主或中标单位收取。
6.其他要求
(1)代理机构不得因招标项目金额小或工作量大等原因而拒绝代理,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2)控制项目采购预算,并妥善协调好各方关系。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以下简称“委托人”)和 (以下简称“受托人”)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规范
受托人服务周期为 年,在协议服务期内,进行工程、货物、服务招标。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义务
1.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委托协议条款中约定。
1.2 委托人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及时提供以下材料,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本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项目前期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需及时补充资料并作出明确答复;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
(5)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内约定。
1.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应提出合理化建议;
1.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1.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2、受托人的义务
2.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 。
2.2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发布公告的通知后在媒体发布采购公告,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疑和投诉应及时向委托人反馈。
2.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接受的,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等一致性、录入准确性负责。
2.4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5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2.6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2.7受托人在服务期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记警告一次,累计三次取消资格:
(1)无故不接受任务的;
(2)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文件编制的;
(3)因工作失误造成流标,但未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2.8受托人在服务期间因个人工作失误出现造价项目遗漏或因论证不科学而需额外增加的资金的由受托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并暂停代理服务。
2.9受托人在服务期间存在违规组织、暗箱操作、伪标串标、弄虚作假、有失公允、商业贿赂、擅自转包分包受托任务等情形的,列为不良服务商名单,取消其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永久不允许参与委托人今后任何招标代理活动,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委托人的权利
3.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项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项目编制的各种有效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或建议;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
(5)依法选择中标人;
(6)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4、受托人的权利
4.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做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做出解释;
(5)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费用的收取
(1)招标文件工本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80%计取。
(3)上述费用均由采购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开评标场地及会议、评标专家评审、交通、住宿、监 督、文件送审、投诉质疑处理等一切相关延伸服务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不得另行向业主或中标单位收取。
五、争议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愿以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人两份,受托人两份。
八、补充条款
1.委托人发出的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招标文件和补充说明、评标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受托人的投标文件及补充的资料和附图作为合同有效补充,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参照执行。
2.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一、投标函
致:
1、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并且 (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采购单位规定的合同价。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服务期 。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个日历天。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约束。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服务内容质量要求 |
响应情况 |
1 |
项目概况 |
|
2 |
代理服务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所投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以上表格中;投标人必须依据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填写以上表格,项目概况除外。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
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合法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提供货物、服务及派驻人员;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我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真实,无编造虚假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诚信投标承诺书》和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接受处理。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十二、我方保证对本次招标活动有任何疑问或投诉,都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否则,不针对本次招标活动提出任何质疑或投诉。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招标文件确定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_月 日
四、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备案信息截图。
2、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月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及其有效居民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一个完整年度(2018年度至今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的供应商,请提供上一月度(或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评分或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