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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

儿童保健部工作制度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2     浏览: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工作,掌握全市儿童保健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影响因素,提出干预措施;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业务,开设儿童健康检查、科学育儿咨询、儿童听力、视力检查、智力筛查等门诊,提供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测量与评价、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儿童心理卫生干预、儿童常见病防治等服务;

  3、完成儿童入托入园前体检任务,做好生长发育评价、疾病分类和疾病矫治工作;

  4、贯彻执行《安徽省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细则》,承担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管理与指导;指导各区妇幼机构完成托幼园(所)卫生督查任务;

  5、发挥市级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中心的作用,做好全市儿童保健业务的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提高儿童保健管理率,完成目标任务;开展儿童保健督查;负责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国家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6、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7、做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业务指导和督导,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组织开展安庆市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

  8、做好全市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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