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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于本月起正式启动开展“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新生儿免疫后血清学检测项目”

作者:孕产保健部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

  母婴传播是HBV感染的最主要传播途径,阻断母婴传播是消除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关键环节,安庆市于本月起正式启动开展“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新生儿免疫后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所生儿童在完成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出生时)及3剂次乙肝疫苗接种程序后的1~2个月,可前往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免费乙肝五项血清学检测服务,根据检测结果为您提供科学的指导意见。

  

  *检测结果的解释:

  *HBsAg阴性,抗HBs阳性,婴儿已获得保护性抗体;

  *HBsAg阴性,抗HBs阴性,应再次接种3剂次乙肝疫苗,于最后1剂注射完成后1~2个月再次检测;

  *HBsAg阳性,抗HBs阴性,婴儿已感染,转介至专科

  

  附:《中国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防治指南(2019年版)》主要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1

  婴儿7~12月龄静脉血检测HBsAg和(或)HBV DNA阳性,可诊断发生母婴传播(1B)

  推荐意见2

  HBV DNA≥2 ×105 IU/mL 的孕妇,推荐口服抗病毒药物以阻断母婴传播(1B);1 ×104 IU/mL≤HBV DNA <2 ×105 IU/mL 时,可与患者充分沟通后决定是否干预(2C)

  推荐意见3

  推荐妊娠期服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或替比夫定阻断母婴传播(1B);对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经治、耐药者,推荐TDF 治疗(1B)。

  推荐意见4

  HBV DNA≥2 ×105 IU/mL 的孕妇,建议妊娠24 ~28 周期间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以阻断母婴传播(2C)。

  推荐意见5

  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者,若服用TDF 或替比夫定,建议继续妊娠(2B);若服用阿德福韦酯(ADV)或恩替卡韦,可不终止妊娠,建议更换为TDF 治疗(2C);若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建议向孕妇和家属充分告知风险,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如继续妊娠应换用TDF 治疗(2C)。

  推荐意见6

  妊娠期肝脏生物化学指标异常者,若HBV DNA <2 ×105 IU/mL、ALT <2 ×正常值上限(ULN)时,建议随访监测(2C);若评估后符合CHB 抗病毒治疗指征的孕妇,按照CHB 防治指南进行治疗、随访及监测(1C)。

  推荐意见7

  妊娠期口服抗病毒药物的孕妇,如果肝生物化学指标正常,建议在抗病毒治疗后4 周以及分娩前监测肝生物化学指标和HBV DNA(2C);如果肝生物化学指标异常,建议抗病毒期间按照CHB 患者监测,增加监测频率, 密切随访(2D);服用TDF 期间还需监测肾功能和血磷,服用替比夫定期间需同时监测肌酸激酶(2C)。

  推荐意见8

  慢性HBV 感染不孕症女性,行辅助生殖后的卵裂率、种植率、临床妊娠率和流产率等与非HBV 感染者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建议可正常进行辅助生殖,妊娠期常规进行母婴阻断及随访(2C)。

  推荐意见9

  对于HBV DNA≥1 ×106 IU/mL 的孕妇,羊膜腔穿刺术会增加胎儿发生宫内感染的风险,妇产科医师评估后若获益显著,可行羊膜腔穿刺术;HBV DNA <1 ×106 IU/mL 的孕妇,权衡利弊后可行羊膜腔穿刺术(2B)。

  推荐意见10

  对妊娠期未进行抗病毒阻断、分娩时HBV DNA≥2 ×105 IU/mL 且存在胎儿窘迫、巨大儿和过期妊娠等情况时,孕妇有可能从剖宫产中获益(2C)。

  推荐意见11

  妊娠期以母婴阻断为目的进行抗病毒治疗者,产后立即、4 周或12 周停药不影响ALT 异常率(2C);停药后病毒反弹、伴有肝生物化学指标异常者,建议参照CHB 患者处理(2C);妊娠期因肝炎活动接受抗病毒治疗者,产后继续治疗,监测、停药标准参照CHB 患者(2D)。

  推荐意见12

  慢性HBV 感染孕妇所生婴儿在接受联合免疫治疗后,可以母乳喂养(2B);产后继续应用TDF 治疗者,可以母乳喂养(2C)。

  推荐意见13

  慢性HBV 感染孕妇所生婴儿应在出生12 h 内尽早完成乙型肝炎疫苗和100 IUHBIG 的联合免疫,并在1 月龄和6 月龄分别接种第2 针和第3 针疫苗(1A);所生早产儿或低出生体质量儿,若生命体征稳定则在出生12 h 内尽早完成联合免疫,满1 月龄后,再按0-1-6 月程序接种3 针疫苗;若生命体征不稳定,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 针疫苗(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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