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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

眼保健系列⑦:散光

作者:儿童保健部     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

  【定义

  因眼球不同子午线上屈光力不同,或局部屈光成分改变,平行光线入眼后不能在视网膜上成清晰焦点,而形成不同焦线,称为散光。

  【病因

  1.曲率。眼的屈光系统中各屈光面的弯曲程度不同可导致散光,角膜引起的散光常见。角膜呈略横椭圆形,前表面各子午线曲率不同,垂直子午线屈光力略大于水平子午线屈光力(约0.50D),形成生理性散光。先天性原因或后天性疾病,如圆锥角膜、角膜外伤或手术、角膜炎、角膜缘牵拉性因素等,均可产生较大度数的异常散光。

  2.屈光指数。晶状体不同部位的屈光指数发生不均匀变化,导致散光。如白内障患者的晶状体屈光介质发生不均一改变。

  3.屈光系统位置。先天性原因如马方综合征,或后天外伤等引起晶状体位置偏斜,脱位等,引起屈光系统的光心偏离,产生散光。

  【诊断

  1、分类:规则散光和不规则散光。

  2、临床表现

  (1)视力下降:散光的光学表现为外界平行光线眼入后,不能在视网膜上聚焦形成清晰的像,引起视力下降表现。生理性或轻度散光,一般不影响视力或仅轻度视力下降。度数较高的混合性散光视力下降更明显,逆规散光较顺规散光更能影响视力。

  (2)视疲劳:散光患者无论看远还是看近,物体都不能在视网膜上聚焦形成清晰的像,患者为了减小模糊像对视力的影响,常会主动眯眼呈裂隙状,从而使屈光系统成像尽量接近最小弥散圈。但这样的主动调节过程很容易引起视疲劳,出现眼酸胀、眼痛、眼干,看书不能持久等症状。

  (3)弱视:因外界光线无法在视网膜形成焦点,黄斑不能得到清晰的视觉影像刺激,影响儿童正常的视觉发育过程,导致弱视发生。

  3、临床诊断

  (1)详细询问相关病史:发现异常症状时间,是否有视物眯眼,歪头、拿近物体观看等表现,外伤史,家族史,手术史,全身病史。

  (2)专科检查

  1)3岁及3岁以下检查追光追物等视物反应力,4岁及4岁以上检查视力表视力

  2)台式或手持裂隙灯检查,自然瞳孔和散瞳后眼前节情况,晶状体形态及有无脱位,是否合并其他异常。

  3)小瞳及散瞳后屈光状态检查,主观及客观验光。

  4)角膜曲率或角膜地形图检查。

  5)眼球生物测量。

  【治疗】

  治疗原则。生理性散光不需特殊处理;轻度散光但未影响视力发育,可定期随诊复查;对于明确影响视觉发育的散光,争取尽早治疗,定期跟踪随访,必要时需要辅助弱视治疗。因晶状体位置或结构异常引起的散光,结合病情考虑手术治疗。

  【保健要点】

  散光可能影响儿童正常视力发育,严重时甚至导致弱视,需要建立健全儿童限病筛查机制,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转诊、规范治疗、定期随访。

  1.筛查时间。所有新生儿在生后1个月内至有眼科资质的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进行首次新生儿眼病筛查。在6月龄、12月龄的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视力评估和屈光筛查。如无异常,之后每年定期眼科体检一次。检查结果有异常,可每3到6个月复查一次。

  2.筛查方法。

  (1)生后1个月内:常规新生儿眼病筛查,光照反应、眼外观检查、眼底红光反射。

  (2)6个月到3岁:除常规眼科体检外,可通过儿童视力筛查仪或其他类似仪器对欠合作的幼儿进行视力及屈光度筛查。有经验的检查者可辅助进行检影镜检查。

  (3)3岁以上:配合度好及大龄儿童,通过电脑验光仪进行屈光检查,视力表测视力。有经验的检查者可辅助行检影镜检查。

  3.健康宣教要点

  (1)新生儿家庭需要了解婴儿视觉发育特征,并且知晓儿童眼保健的重要性,做到定期检查,早期发现、规范治疗。

  (2)培养儿童好的用眼习惯,少看电子产品,注意近距离用眼时间及采光,多参加户外活动等。注意饮食营养要均衡,不偏食。

  (3)患儿家庭必须了解散光乃至屈光不正的形成原因及对视力发育的影响,明确定期儿童眼保健的重要性,治疗时坚持戴镜和弱视训练是影响视力康复的关键。

  4.完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利于患儿及时有效转诊。

  (撰稿:吴珍珍   审稿:叶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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