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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健康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作者:孕产保健部     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

  9月开学季即将到来,安庆市妇计中心幼师健康体检工作也已迎来高峰。为确保2024年幼师体检工作高质量完成,市妇计中心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细则》要求,组织相关科室有序开展全市幼师健康体检工作。幼师体检人员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 一楼挂号后到206室进行体检;由幼儿园集体缴费者,直接到206室按相关幼儿园呈报名单进行体检。

  2. 体检前三天保持清淡饮食,不饮酒、不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 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患者,受检时不要随意停药;测量血压时,应先静坐15-30分钟后方可进行。

  4.妇科检查仅限已婚或者有性生活女性,需避开月经期。未婚、怀孕或者可能怀孕者,请如实告知医护人员,暂缓妇科检查。

  5.检查结果异常者,市妇计中心会电话告知参检对象本人,提出相关复查建议,并会严格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6.领取“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一般在2个工作日后的下午17:00之前(遇节假日顺延),于206房间领取,集体缴费者由幼儿园相关负责人统一领取。为了给大家 提供方便,市妇计中心可给予邮寄,邮费自理。

  联系我们:0556-5550971

  地址: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孕产保健部(安庆市东围墙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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